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举办2018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教体艺〔2015〕6号)《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教学训练竞赛体系建设方案》(试行)积极开展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选拔性竞赛活动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校足办)决定举办2018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结合各地的校园足球竞赛活动,精心组织省内夏令营选拔活动,并按照2018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活动规程(见附件)的相关要求,选拔优秀学生参加2018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分营活动。省内夏令营活动结束一周内,将本省夏令营工作总结报至全国校足办。
二、各承办单位要做好夏令营的组织领导和筹备工作,及时印发报到通知,协助夏令营专家组做好营区训练和选拔工作,加强对代表团成员的安全管理与教育,特别是要做好食品安全和疾病预防工作,确保夏令营各项活动的有序开展。
三、请各承办单位分别于2018年6月15日前和营区活动结束一周内,将夏令营活动实施方案和营区活动总结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全国校足办。
全国校足办联系人:朱红松、何辉
联系电话:010-66097180
邮箱:zhuhongsong@moe.edu.cn
附件:2018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活动规程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代章)
2018年3月12日
2018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活动规程
一、活动名称
2018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
二、主办单位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承办单位
2018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活动承办单位信息表(附表1-3),总营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四、活动分组
(一)小学营区:混合组、男子甲组、男子乙组、女子甲组、女子乙组。
(二)初中营区:男子甲组、男子乙组、女子甲组、女子乙组。
(三)高中营区:男子组、女子组。
五、活动内容
(一)足球训练与竞赛。根据营区活动日程,各代表团在教练员带领下进行足球训练,并与营区其他代表团球队进行交流比赛。
(二)运动员选拔。运动员选拔专家组结合训练及有关活动,对参加夏令营的运动员进行足球技能、体能、实战能力和素质评价,从中选拔优秀运动员组成本营区最佳阵容参加总营活动。
(三)爱国主义教育。组织营员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举办主题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四)教练员培训。全国校足办将邀请国内外青训专家,以理论讲座、训练指导实践和比赛观摩等形式对参营教练员进行培训。
六、参加人员
(一)2018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分营以各省(区、市)为单位组成代表团参加,2018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高中联赛全国总决赛前八名球队参加高中组的夏令营分营活动。
(二)2018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总营由经专家组选拔出的各分营最佳阵容运动员代表营区参加。
七、参营运动员资格
(一)基本条件。凡具有学籍的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全日制在校、在读学生,经县(区)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
(二)年龄限制。小学混合组:2007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间出生;小学甲组:2005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间出生;小学乙组: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间出生;初中甲组:2002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间出生;初中乙组:2003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间出生;高中组:1999年9月1日至2002年8月31日间出生。
八、竞赛规则与规定
(一)执行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和《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
(二)执行《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
(三)小学混合组进行5人制比赛,上、下半场各20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0分钟;小学其他组进行8人制比赛,上、下半场各30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5分钟;初中和高中各组进行11人制比赛,上、下半场各40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5分钟。
(四)竞赛办法。夏令营分营采用单循环制进行比赛,总营采用分组单循环和交叉淘汰制进行比赛。小组赛决定名次办法:
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条件顺序排列名次:
1.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4.积分相等队之间净胜球总数多者名次列前;
5.积分相等队之间进球总数多者名次列前;
6.积分相等队比赛中获得红牌总数少者名次列前;
7.积分相等队比赛中获得黄牌总数少者名次列前;
8.如仍相等,以抽签形式决定名次。
(五)运动员装备。各代表团须准备颜色不同的两套比赛服装和护袜,守门员的比赛服装颜色须与其他队员有明显区别,场上队长必须佩戴6厘米宽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运动员必须穿戴足球鞋(小学混合组必须为帆布鞋,其他组别可为皮面软底胶钉鞋)和护腿板。
(六)比赛用球。小学混合组比赛使用4号足球,其他各组比赛均使用5号足球,比赛用球由组委会提供。
(七)换人规定。比赛不限换人次数,被替换下场队员可以重新被换上场,未填报的队员不得上场比赛。
九、奖励办法
(一)入选夏令营各分营区最佳阵容的运动员获得参加全国总营资格并颁发证书。最佳阵容人数为小学混合组15人,小学其它组24人,初中各组33人,高中各组33人。
(二)夏令营各分营区从参加培训并通过考核的教练员中评选优秀教练员,优秀教练员将颁发证书并由全国校足办推荐参加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教练员等级证书培训班。各分营区评选的优秀教练员人数为12人。
(三)夏令营分营设代表团“体育道德风尚奖”1个,颁发证书和奖牌。
十、报名、报到
(一)报名
1.各省(区、市)可根据小学、初中和高中三个营区各报领队1人,小学混合组运动员限报10人(其中女子运动员不得少于3人),小学其他各组限报16人,初中各组限报22人,高中各组限报22人,运动员所属学校均可报1名随队教练员。小学组同一学校的运动员人数不得超过3人,初中组和高中组同一学校的运动员人数不得超过4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高中联赛总决赛前八名队伍不受此限)。
2.各省(区、市)详细填写并打印2018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运动员报名表(附表4)和2018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教练员报名表(附表5),加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后于2018年5月31日前报至全国校足办和相关营区联系人。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得更改,不得补报。
(二)报到
1.2018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各营区承办单位须在开营前四周给相关省(区、市)印发报到通知。
2.各代表团按照承办单位报到通知按时报到,报到时向营区组委会提交所有成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运动员学籍证明和身体健康证明,否则不得参营。
十一、赛风赛纪、安全管理
(一)各代表团要严格遵守夏令营的各项管理规定,树立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的良好风气。对于违反赛风赛纪的运动队(员),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参加全国夏令营活动资格。
(二)各代表团要高度重视活动期间的安全与卫生防疫教育工作,强化代表团成员的安全与卫生防疫意识,加强宣传教育,做好安全与卫生防疫管理。
十二、有关人员选派
(一)裁判长、裁判员和营区相关工作人员由承办单位选派并报全国校足办备案。
(二)各营区专家组人员由全国校足办选派。
十三、经费
(一)各代表团参营期间的食宿费由承办单位负责,往返交通费自理。
(二)裁判长、裁判员、教练员培训讲师、训练指导专家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往返交通费及工作酬金由承办单位负责。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归全国校足办,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表:
1. 2018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活动承办单位信息表(小学组)
2. 2018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活动承办单位信息表(初中组)
3. 2018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活动承办单位信息表(高中组)
4. 2018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运动员报名表
5. 2018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教练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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